为什么骂弟兄是魔利,难免地狱的火?
5: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、说、『不可杀人、』又说、『凡杀人的、难免受审判。』 5:22 只是我告诉你们、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、难免受审判。凡骂弟兄是拉加的、难免公会的审断,凡骂弟兄是魔利的、难免地狱的火。 在律法字句的层面,杀人要受审判,但在律法精义的层面,向弟兄发怒也算作杀人,也要受审判。 无故动怒是因为无故恨人,塔木德在Yoma 9b里将无故恨人等同于拜偶像,奸淫,和杀人: Tosefta开始讨论以色列人历代犯的罪。第一次圣殿被毁是因为三个原因:偶像崇拜,奸淫,和流人血。 但在第二次圣殿期间,都在学习妥拉,遵行诫命,向人行善,为什么第二次圣殿会被毁呢?这是因为他们无故的恨(שִׂנְאַת חִנָּם)。这是为了教导你无故的恨等同于三大罪:偶像崇拜,奸淫,和流人血(עֲבוֹדָה זָרָה, גִּלּוּי עֲרָיוֹת, וּשְׁפִיכוּת דָּמִים)。 塔木德Pesachim 113b里说,并不是所有的恨人都不符合妥拉,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妥拉甚至要求人去恨人。 可以恨人的依据是下面经文: כִּי-תִרְאֶה חֲמוֹר 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