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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个人命定

量身定制

1)人的使命,是在这个善恶交织的世界中,好好活着,选择行善。虽然善与恶的表现因人而异,但本质上,善就是好的品质,恶则是不好的品质。

善与恶总是以对立的方式出现。例如,骄傲是恶,而与之相对的谦卑就是善;怜悯是善,残忍则是其反面;喜乐和知足是善,不满和抱怨就是恶。

至高的智慧安排受造界充满各种对立的品质,目的是让人有机会在其中选择,从而完成自己的使命。这些对立的品质通过因果关系交织在人类行为与经历中,与人的一生紧密相连。

为了实现这个目标,人被安排在不同的处境和命运之中,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独一无二的测试场,目的是让人有机会面对各种形式的恶,并选择用善来回应。

比如说:若没有贫穷和富裕的差别,就无法考验人的慷慨或冷漠。有钱人要面对是否愿意施舍帮助的选择,而穷人也面临是否能知足感恩的挑战。

富人的财富本身就是一种试炼:他们是否会因财富而骄傲?是否会被物质吸引而远离造物主?但他们也能选择谦卑、节制,拒绝虚荣,亲近造物主与妥拉。类似的案例实在太多。

因此,人生的困境正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挑战。至高智慧以恰如其分的方式在人类中安排这些试炼,以推动其宏伟蓝图的实现。

所以,每个人在战胜他的恶的倾向的过程中,都有属于他自己的独特的挑战,这是他今生的命定和使命,在此命定中他必须要努力去成功,才能完成他的使命。他的行为将被造物主以极其精细的标准审判,依据他的责任和所面对的挑战来判断。

就像一个国家有许多臣仆,各有职责,共同维系国家运转。每个臣仆的职责不同,他的奖赏也与他的岗位是否尽职直接相关。

至于全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如何实现造物主的终极计划,这超出了人的理解,但至高智慧早已将每个人放在恰当的位置上(时间,地点),使整体按着无法言喻的精准协调运作。

2)正如我们之前所分享的,物质世界的一切事物,其根源都深植于灵界,并通过一层层的链条传递在地上显现出来。每一个人在地上的挑战亦是如此——这些挑战的根本源头来自于天上,是由那超凡之力,在完全与缺乏之间的交织互动中所形成的投影,对人产生具体的影响。

至于这些属天的投影是如何临到每个人、又如何具体塑造每个人的经历,这一切都取决于他们在灵界中的根源与命定。每一项地上的挑战,都是天上基于至高的智慧与全然的洞察,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之后所设定的。因此,它们既精准又恰当,正如我们早先提到的基本原则一般——没有一丝多余,也无一分欠缺。

3)根据这一基本原则,人一生在地上所经历的所有满足与痛苦,都是挑战的一部分。无论是喜乐的成全,还是苦难的煎熬,皆出于那至高智慧对每一个人所量身定制的安排。最终,这一切都是为了成就他生命中至深的益处。

赏罚原则

4)除了人所经历命定的安排之外,还有一个深层的原因,那就是赏罚的原则。至高智慧规定,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可唤起造物主的帮助,不仅助他简化获得完全的任务,也使他在人生中免受艰难与阻碍。正如撒母耳记上2章9节所说:“他保护敬虔人的脚步。”

来自天上的帮助也有程度上的差异。真理的审判可能裁定造物主应该给某人很小的帮助,按照他先前的行为;而另一个人,则被裁定需要更大帮助,从而更容易走上完全之路;而第三个人,则需要蒙受极大的帮助。

反之亦然。真理的严厉审判也可能裁定,某人不配得任何属天的帮助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通往完全的道路就变得更加艰难。对于另一个人,审判可能容许他在人生中面对重重阻碍,令他的完全之路更加艰辛与曲折。而有的人,因其心灵极度邪恶,彻底违背真理,以致于一切通往完全的路径都被封闭,唯有沉沦之路仍向他敞开,使他在灭亡的方向上越走越远。

此外,还有其他因素也会被纳入裁定的考量之中。若某人积累了属灵的功德,可能会被审判裁定在今生获得显著的成功——这是为了使他更有效地事奉造物主。于是,他人生中的障碍被一一挪除,使他凡事一帆风顺,成功垂手可得。反之,若一个人功德薄弱,审判或许会允许他遭遇财物的损失与生命中的重重苦难,他走向完全之路布满艰辛,唯有付出极大的努力、坚持到底,才能最终得胜。

恶人也是如此。虽然他们有时表面上诸事亨通,但这其中的顺利,可能正是在为他们敞开通往毁灭之路,使其最终走向灭亡。也有的时候,恶人所遭遇的苦难,乃是出于至高的审判,为了拦阻其实现邪恶的意图。这类情况之所以发生,往往是因为造物主出于各种旨意和衡量,判定某个恶事不得成就。所以,大卫在《诗篇》140篇第8节中如此祈求:“耶和华啊,求你不要遂恶人的心愿,不要成就他们的计谋。”

造物主以其至高无上的智慧成就这一切,所行之事皆为使他所造的生命得着益处。因他洞悉每一个人的处境与本性,他所施行的审判,便是最完全、最公义的裁定。

举例来说,若一个富有之人忽略了扶助贫困者的责任,其所面临的审判将比一个因自身困境而无力行善的人更加严厉。因为造物主的审判,是根据每个人当时的具体处境来衡量的——无论是出于无知还是有意,出于被迫还是自愿,他都一一洞察。因他察看人心,明悉一切意念与行为,他所施行的审判,便是最真实、最公义的审断。

苦难和悔改

5)苦难还有一个更深层的维度——它可能是促使人反思自身行为、引发悔改的契机。对义人而言尤其如此:他们虽然品行端正,却可能仍存细微的过失。或者,对大多数人来说,他们的善行与恶行大致持平。这样的苦难,不同于前文所提以赎罪为目的的苦难,其真正目的是唤醒人心,引导其悔改。

人之所以遭受惩罚,唯一的原因是不悔改。造物主本意是人不犯罪;但若人跌倒,他应当悔改归正。若人执迷不悟,不肯悔改,那么惩罚便成为洁净他的唯一途径——其终极目的,不是毁灭,而是拯救。这就是约伯记36章10所说的:他开通他们的耳,得受教训,吩咐他们离开罪孽。

恶的极限

6)人的恶行有其极限;一旦罪恶累积至满盈之时,造物主便不再赐予悔改的机会,其结局也就走向彻底的毁灭。正如先哲所言:恶贯满盈乃审判之时,依据于约伯记20章22节:他在满足有余的时候、必到狭窄的地步,凡受苦楚的人、都必加手在他身上(בִּמְלֹאות שִׂפְקוֹ, יֵצֶר לוֹ; כָּל-יַד עָמֵל תְּבֹאֶנּוּ)。

正因如此,恶人也可能一时亨通——好使通往灭亡的大门持续敞开。正如先哲所言:人若执意玷污自己,道路便为他敞开。

一旦罪恶达到极限,毁灭便骤然降临。造物主的烈怒在此刻被激发,一个灾祸随之而至,那人将在顷刻之间灭亡。

全方位的审判

7)至高的智慧顾及一切细节——无论是先前的,还是将来的。每一个环节的处理,都已纳入整体影响的考量之中;不仅细节本身被衡量,细节与其他步骤之间的有机关联,以及前因后果在全局中的相互作用,也都被一并统筹。

因此,当一个人接受审判时,天上衡量的,不只是他此刻的状态与层次,还包括他过去的成长轨迹、未来可能达到的高度,以及他与他人之间的种种关联。这个审判将涵盖他的先祖与后代、与他同时代之人的互动,以及他所处的城市与社区。唯有在这一切被全面考量之后,才会为他量身定制独特的今生的使命与挑战,并赋予他在事奉造物主中的特殊责任。

需要明确的是,这里的审判仅关乎人在现在世界的生命,因此我们称之为‘今生的使命’。他的责任,是依据他今生的属灵状态与处境而设定的。而他在将来世界的层次和位置则完全取决于他在现在世界里的行为。正如以西结书18章20节所言: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孽。

举例来说:若一个人被命定为今生富贵之人,他的子女出生时也将承袭这份富贵,除非他们自身的处境发生改变。这种富贵,并非因他们自身的功劳,而是源于父辈的缘故——所谓‘富二代’。贫穷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
因此,我们的先哲教导说:父亲应当为儿子成就五件事——施行割礼、赎回长子、教授妥拉、安排婚配、传授谋生之技。由此可见,人不仅可以出生得好,也能因承继父亲的功德,在此基础上积累属于自己的善行与功德。

同样的道理,一个人之所以会成功致富,有时并非因他自身的命定,而是因为他的子女注定将来富贵。为了使那命定之子得以在富贵中出生,天意便先使父母兴盛,为此贵子铺设环境与条件。

此外,一个人之所以遭遇吉凶祸福,往往并非出于自身,而是因他所居之地,或因他所亲近之人、所归属的社群所致。

义人的功德

8)此外,还有一种情况,涉及到个人和命定的整体布局。

当至高智慧审视如何修复人类,以使其具备成为将来世界完美会众的一切条件时,他洞见,若少数人能助多数人走向永生,此宏伟目标将得以更进一步地实现。

只有得着完全的人才能进入将来世界里的完全会众,这其实并不是绝对的。因为造物主也决定了,一个人可以通过与义人连接,借助他人的功德而被提升,成为完全会众的一员。唯一的区别在于,他在会众中的地位较低,因为他并非凭自身努力进入,而是依靠他人的功德。

唯有那些两条路径皆不配的人——既无自身功德,也未与义人连接——才会被抛弃在外面的黑暗之中。如此安排,使最后得救的人数达到最大限度,得享永生喜乐的人群也得以扩展至极。

那些能使他人得着将来世界的人,在完全会众中地位崇高,是群体的引领者;而那些因他们之名而得以进入的人,既是蒙恩者,也必须倚靠他们。

为了使这一切成为可能,全人类在起初就被联结为一个整体,正如先哲所言:凡以色列人,彼此相助(כָּל יִשְׂרָאֵל עֲרֵבִים זֶה לָזֶה)。每一个人都与他人紧密相连,无一孤立。造物主的慈爱不仅显于个体之罪可由他人代偿,更彰显于个人行为积的功德也能为众人所共享。

按照这个原则,义人也会被命定经历苦难,为他所处的时代承担赎罪的重任。这样的义人必须甘心接受这份苦难,因为他深深爱着自己的百姓,愿意为他们受苦,就如同为自己受苦一般。他若如此行,就为他的时代带来祝福,也因此被提升到更高的境界。因为凡愿意这样牺牲的义人,终将被高举,成为将来世界里完全会众的领袖。

这类苦难也包括这样的情形:义人之所以受苦,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极度败坏,理应遭受重罚,甚至濒临毁灭。然而,因着义人的苦难,这个时代得以蒙赦。当义人为一个时代赎罪之后,他不仅在现在世界中拯救百姓,在将在世界里也会为他们带来福分。

此外,还有一种更为特殊且崇高的苦难临到义人,其伟大超越前述一切。这种苦难的降临,是为了引发一连串深远的连锁反应,其最终目的,是使全人类走向终极的圆满与成全。

按照最初的安排,历史的进程里已经注定人必须要经历一些苦难,唯有如此,他自身与全人类才能趋于圆满。正因如此,造物主有意隐藏了他的光,而看不见这光,也就成为全人类存在的常态。随着世上罪的加增,整个受造界随之败坏,使得神圣之光更加隐藏,世界也因此愈加沉沦于物欲与邪恶之中。唯有依靠造物主无上的智慧,才能引发一系列深远的连锁反应,完成那最终的救赎之工。

这一进程中最关键的一环是:人犯的罪必须受到惩罚,直到公义得以彰显。为此,造物主精心安排万事,使他所拣选的义人能够承担他人的罪过。于是,造物主的公义便在义人身上得以彰显,世人因此得着赦免。

因这些义人本属完全,仅当得善报,他们甘愿受苦,全为他人的缘故。故此,造物主在他们身上施予少量审判,便足以代偿本应加诸众罪人之沉重惩罚。

然而,因为这些苦难,义人的功德与能力得着极大增长。这种增长使他们获得更大的能力,去修补他人的罪过,不仅限于同时代的人,甚至可延伸至古往今来的众多罪人。他们最终必然成为完全会众的领袖,与造物主之间也建立起极其亲密的关系。

苦难的本质

9)这一切不仅是公义的彰显,也是万事运行秩序中的一部分。因着人的罪,人类自身与整个世界都陷入败坏,结果导致造物主的光被隐藏。反之,败坏越被修复,人就越被洁净,造物主的光也就越加显明。

苦难,是造物主安排来洁净污秽之用,无论是在集体层面,还是个体生命中。正因如此,通过义人承受的苦难,整个受造界在更深的层次上被洁净,世界也就被一步步引向最终的完全与圆满。

轮回的公义

10)关于上天的命定,还有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:造物主安排万事,皆为使人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获得救赎。一个灵魂可以历经多次轮回,投胎于不同的身体之中,借此修补前世的亏欠与破损。同样地,他也有机会在新的生命中,成就前世尚未达成的圆满与提升。

最后的审判会综合考虑灵魂所经历的所有轮回。那时,审判将同时衡量整个轮回历程所构成的完整生命,以及每一次转世中个体生命的选择与作为。

当一个人拥有转世的灵魂时,他前世的行为往往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他今生的命运。他所出生的环境和人生的经历,很可能正是因前世所种下的因果而设定的。

造物主对每一个人的审判精准无比,不仅衡量其今生的状况,更细察其历经轮回的全部轨迹。这是为了保证在只有真理的将来世界里,人不再承担不属于自己的亏欠,而是依照造物主给他今生的使命安排,以及他在此安排下的具体行为接受审判。

关于轮回,还有许多细节,例如:如何在审判一个人当前生命时,同时考虑到他前世轮回所留下的影响。这一切都是为了保证审判的绝对公正性,正如申命记32章4节所言:“磐石,他的工作是完全的,因为他的一切道路都是公义(הַצּוּר תָּמִים פָּעֳלוֹ כִּי כָל־דְּרָכָיו מִשְׁפָּט)。”

没有任何受造之物能够彻底洞察造物主的心意,或理解他深邃而精妙的安排。我们所能确知的,是如同其他一切属灵奥秘一般,轮回作为人类经历的一部分,也是在公义的审判之下运行的。其终极目的,不是惩罚,而是引导人类走向圆满与成全。

多重因素

11)根据以上的讨论,我们可以明白:当一件事临到一个人身上,其背后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原因,或善或恶,或显或隐。然而,我们也必须谨记,并非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必然源于这些原因,因为这些只是可能的解释之一。当事情确有其因时,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,也可能是因为另一个原因,更多的时候是各种原因和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复杂结果。

至高的智慧深知修复受造界的最佳路径。在祂那深不可测的设计中,祂将一切因素尽数纳入考量,并以无上的智慧引导每一个细节的运行,使万事朝向最终的圆满推进。

尽管万事万物皆有因果,但相同的原因并不总会产生相同的结果。因为在现实中,诸多原因往往交织在一起,彼此影响,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相互冲突。因此,因与果之间的关系并非线性单一,而是复杂而多维的。

举例来说,一个人可能因父母积累的功德而配得富贵的命运,但他自身的行为却只配贫困潦倒的一生。于是,他的命运便悬于这两股相互冲突的力量之间,在福与祸、富与贫之间摇摆,最终的走向取决于哪一方的力量占了上风。

同样地,一个人的行为也会扭转他的命运。他或许曾行过一件善事,理应获得善报;然而,若他随后又做了其他有害的事,这些行为可能抵消了原本的善果,使那应得的回报无法实现。

正因这些彼此冲突的因素,至高的智慧会权衡利弊,统筹一切,创造出最恰当的情境。这一情境是根据所有相关因素,为个人量身定制的完美安排。因此,人生中所经历的一切,都是多重因素交织后的结果,而最后,仍可追溯到我们此前所提及的那些根本原因。

至于这一切背后的运作机制与精微细节,早已超越人的理解范畴。人所能知的,仅仅限于这些基本原则。

直接和间接

12)人必须明了,一切发生在人身上的事,或源于直接原因,或源于间接原因。而间接原因并非终极目的,仅是通向目的的途径。

所谓的直接原因,就是一件事情发生是为了直接完成一个命定,而所谓的间接原因,就是一个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命定,乃是为了保证另一个命定的事情发生,所以,命定的事情是目的,这个没有命定的,却仍然发生的事情仅仅是为了达到目的的一个途径。

关于这些“途径”,以赛亚书12章1节说:“耶和华啊,我要称谢你,因为你虽然向我发怒……”——我们的先哲对此解释道:有时,一个人因牛跌断腿而意外发现地中埋藏的宝藏;又如另一个人因遭遇小小的不便而逃过大难——他原本要搭船横渡大海,却因途中车祸错过航班,而那艘船最终沉没于海底。

这类“途径”既可能是为影响当事人本身,也可能是为了成就另一个人的命运。有时,一件事发生在某人身上,其真正的目的却是为了将福祸降临在他人身上。

因此,至高的智慧不仅决定每一件事将临到谁的身上,也决定通过何种路径使其成就。所有的安排都以绝对的精准度进行,毫无偏差,皆出于最完美的设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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