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中文

第一章:命定综述


凡是存在的,无论在天上还是地上,皆非偶然,皆为必要。每一存在都是至高智慧出于祂宏大计划而造就的组成部分。无论是自然法则,抑或个体天性,皆被巧妙地设计,以彼此制衡,在整体格局中各就其位,履行其命定之职。

正因万物皆有其目的,它们的存在便得以被维系,直至其使命完成。造物主所创造的一切,祂也持续地保守其运行,使每一个细节都服务于全局的安排,完成整体之策。

万有的物质存在皆源自灵界的超凡之力。天地万象,以及其中的每一细节,皆是超凡之力依其本性在物质世界中的映照与展开。无论是宏观大势,还是微小变动,世间万事无一不是来自扎根于天上超凡之力在地上的具体表现。

看顾并维持这一切的是造物主本身。正如祂创造了万有,祂也亲自监管其运行。祂治理的最上层是那些属灵的超凡之力,而在其之下,是按各等阶与属性而设立的众天使,分门别类,各司其职,忠实执行祂的旨意于天地之间。

人与其他受造物迥然不同。因为人拥有自由意志,既可以追求完善,也可能选择堕落。因此,人具备主动性,而非被动性。

正因如此,关于人的命定,上天的安排也与其他生物有所不同。对于人类而言,上天必须细察其每一个行为的细节,才能引导出其行为的后果。人的每一个选择及其结果,都会被悉心审视,唯有如此,才能依照“以量器还量器”的原则,显明因果对应的公义。

而其他生命则并非如此。它们的行为出于本能,被动顺从其天赋属性。它们存在的唯一意义,是为了作为一个族群持续繁衍,并维系其灵性源头所赋予的本质。上天对它们的安排仅限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族群,体现在维系根源与枝桠之间的连结,遵照其根源的特性与功能运行。

然而,人类的情况则有所不同。人的行为体现于个体层面,因此也需有相应的个体命定来回应。其行为所带来的影响,亦精准地作用于个体本身,不多不少,恰如其分。关于这一点,我们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作更为详尽的阐述。


第二章:人生一世

善恶交织

创造的终极目的,是使人得着真正的良善——这就是将来世界的赏赐。

出于至高智慧的决定,人要得着将来世界,必须首先在现在世界中生活,并接受自然法则的约束。今世正是为了预备人能够进入来世,一切现实中的经历,都是为此设下的铺垫。

这种预备具有双重层面:一方面是针对个体,另一方面则是针对一个会众。

对个体而言,这种预备是通过其行为,而对会众而言,这是个体的组合。

人在被创造时,便被赋予了善与恶的倾向,以及作出选择的自由意志。因此,在个体层面上有了好人和坏人。最后,坏人将被筛出,而好人将被召集,共同构成一个会众——来世正是为这个会众所预备的。

正因为人拥有自由意志,才有了好人与坏人的区别。同样的道理,在个体层面上,一个人既可能行善,也可能行恶。尽管有些人可能所有行为都是善,或都是恶,但通常而言,一个人或者多数行为是善,或者多数行为是恶。

正因如此,建立一个完全的会众便成为一项挑战。因为每一个人都难免有善行与恶行交织。如果只看他所行的善,而忽略其所犯的恶,审判便无法称为公义。即使某人多数行为为善,只要其中有恶行,就不能被轻易忽略。

真正的公义之审判,必定审视一切行为——无论其大小,抑或轻重——丝毫不偏,毫无遗漏。

赏罚分明

出于至高的智慧安排,人的奖赏与惩罚被划分为两个阶段。

人所有的行为可分为大多数行为与少数行为。无论是大多数还是少数行为,皆依其规定的时间与地点,接受恰当的审判。

真正的赏赐,是在将来世界之中。义人的赏赐就是永生——与造物主合一的生命。这样的赏赐,因为是永恒的,所以必须保证完全,不容掺杂任何惩罚的成分。

审判的依据,是按照人的大多数行为。而那些属于“少数类”的行为——无论是恶人偶尔的善行,或是义人一时的失误——都在今世得着回报。恶人的善举,换来的是欲望的纵容;而义人所犯的过错,则在今生以苦难偿还。因此,在现世中,恶人常得好处,义人则多有苦难,正因为这是对他们“少数行为”的及时清算。

最后,造物主对一切行为都会给予相应的回报。而那些未曾在今世得报的善行,将被保存,以换得义人在将来世界里最纯正的赏赐。因为将来世界只属于义人,那是一个没有恶人之地。

此外,将来世界里面没有任何限制,义人的喜乐也因此成为无限;至于恶人,他们早已在今世耗尽了可得的奖赏,其命运的归宿则是完全的毁灭。

额外的洁净

出于怜悯,造物主极大地扩展了人类成功达到目标的可能性。他特别设立了一种额外的洁净方式,使那些曾被恶胜过、却不至于全然灭亡的人,仍有机会得着救赎。

这个洁净的过程包含多种属灵的惩罚,其中最为人知的就是“地狱”。这些惩罚的目的,并非纯粹惩治,而是为了偿还人因罪而欠下的债,使他在还清债务之后,仍然可以承受自己善行所当得的赏赐。

因此,最终真正走向灭亡的人其实很少,这都是因为他们的罪大到连地狱的洁净都已无能为力。

三次审判

人的审判分为三个阶段,最重要的审判是在死人复活之后。在此之前,一些行为也会被审判,这个审判或在生前完成,或在死后发生。

至于审判的所有细节,唯有真理的造物主知道。他是唯一知道一切行为来龙去脉、因果报应的主宰,故只有他能确切判断:某人应在何时、何地、以何方式接受怎样的审判。

我们所能把握的,只能是基本原则:这一切设定,都是为了建造一个圣洁而完全的会众,得以与造物主共享永生。不论赏赐、惩罚,抑或时间安排,皆服务于这一终极目的。

这样的命定安排,不仅是为了维护审判的公义,更是出于对人类本质的深刻洞察。

苦难的意义

人的善行会将光明与完善注入人的心身,而恶行则相反,将黑暗与缺陷深植于人里面;这一切都遵循“以量器还量器”的原则。

因此,义人虽吸纳了大量的光辉,但由于偶尔也会犯下小罪,他里面也会掺杂些许杂质与黑暗。正因为这些掺杂的黑暗,他无法亲近那位至高的造物主。

于是,那至高的智慧设定了一个洁净的过程——人生的苦难。

造物主借由苦难来消除义人因恶行所致的黑暗和麻木,使他逐渐变得清澈,得以在预定的时间达到完全。苦难的深浅,正对应着他本身所具备的黑暗和麻木而定。

然而,人生的苦难有时仍不足以彻底消除这些黑暗和麻木,此时,死后的洁净就成为必要。至于这部分的内容,由于过于庞杂,这里暂不分享。

恶之善报

因为自由选择,总会有人堕入彻底的邪恶,他们因恶行使巨大的黑暗与麻木深植于身心之中,以致完全败坏,无法再与造物主建立连结。

诚然,即便是极端邪恶之人,也可能偶尔行善。然而在公义的天平上,这些零星的善行,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,都不足以倾斜天平。若他的行为稍有向善之势,便不能再称其为“全然的恶”;因为在那一刻,他尚有可能迈入洁净与转化的过程。

但既然他们所行那不多的善未能产生质变,造物主的完全公义便要求在现世中给他们相应的物质回报,他们那微薄的功德便被消耗在短暂的富贵之中,不再成为通向光明的通道。

最低门槛

这个原则还蕴含着一个重要的概念:在那将来完全的会众之中,并非人人都将获得相同的荣耀与地位。

至高的智慧设定了一个最低的门槛——凡行为的功德能跨越此门槛之人,便可得着永生,并于其中持续提升,朝着完全迈进,最终与造物主亲近、合一,得着那永恒的喜乐。

反之,若一个人的功德不足以越过这一门槛,他的结局便是被仍在外面的黑暗之中,直到最终走向彻底的灭亡。

然而,即便跨过这门槛成为完全会众的一员,他们彼此之间仍有不同的层次和尊荣。一个人的功德愈大,他在会众中的位置也就愈加显赫和接近光明的核心。

造物主的宏伟计划,是要人学会主宰自身的良善,无论是在整体上,还是在行为的细节里。人在总体的层面上,唯有通过自身的努力,才能获得真正的良善;而良善的赏赐,也会根据他的行为,被精确地衡量与回报。最终每一个人在将来世界所处的位置,完全取决于他自己的选择与付出。

因此,在完全会众之中,成员有高有低,有大有小。每个人所处的位置,皆源自他在现在世界里的选择。这样,在真相大白之时,才不会有人指控不公。

行为在全局里的审判

这个原则还包含了另一个关键:行为在全局里的审判。每一个行为都会被审判——这个行为是否会真正影响此人将来在会众中所处的位置,以及为了保证这个位置,他是否行出了他应该行出的程度。

基于这种公义的审判,有些行为虽属良善,但其功德不足以换取将来世界里的实质果效,因此只能在今生获得兑现。这类人因为会得着今生的赏赐,但在将来世界里却只能位居卑微的层次。

某种意义上,这似乎与那些今生得赏赐,来世被毁灭的人相仿,但二者却有本质上的区别。

那些罪大恶极者,其善行的功德早已被全然耗尽,于是他们断绝了永生的可能。而此处所说的人,仍然拥有永生的赏赐——虽然他们仍需经历洁净,却仍可在将来世界占有一席之地。只是由于他们行为的程度不足,其不多的善行所带来的唯一果效,就是让他们跨越那最低门槛。他们绝大部分的功德,已在现世中提前被兑现了。

即使他们原本的善行足以换取将来世界更高的位置,若造物主的智慧如此裁定,这些功德也会提前耗尽于今生的回报之中。

明白了这一切,我们便能理解,为什么许多义人在今生经历苦难,而许多恶人却在世上飞黄腾达——这并不是偶然,而是至高智慧深思熟虑的安排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